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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调研督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集团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了解我市女职工权益保护现状,特别是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根据市总《关于印发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大宣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方案〉的通知》(晋市工发〔2020〕3号)要求,市总女职委决定在全市进行女职工权益保护调研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问卷调查(7月1日-7月10日)

  调查问卷分为“单位填写”和“职工填写”两种形式。“单位填写”的调查问卷由单位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盖章,将纸质问卷报送上级工会备案;“职工填写”的调查问卷为电子问卷(二维码附本通知后),由各单位女职工填写,后台自动储备数据,无需上报。

  各级女职委要及时下发通知,尽快开展问卷调查,要求做到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会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率达到60%以上。

  二、第二阶段:督查整改(7月11日-7月31日)

  (一)基层单位根据调查问卷内容,主动自查自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各级工会女职委根据后台数据反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视程度轻重,通过电话通知、当面约谈、书面发函、实地指导等方式督促其进行整改。收集基层单位整改报告,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列出单位名称、问题清单报市总女职委;

  (三)市总女职委将抽调工会女工干部,联合职工法律维权服务站律师,组成调研督查队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

  三、第三阶段:活动总结(8月1日-8月1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女职委,各集团产业工会女职委向市总女职委报送以下资料:

  (1)各单位填写的调查问卷;

  (2)整改单位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

  (3)女职工权益保护调研督查活动照片3张(如检查、约谈、调研等);

  (4)活动总结。及时发现总结活动中的先进经验、特色亮点,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提供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总结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提出意见建议,为下一步联合执法检查奠定基础。

  联系人:秦媛媛

  联系电话:2039903

  电子邮箱:1017362442@qq.com

  


  

  

  晋城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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