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应对疫情冲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支持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应对疫情冲击,确保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顺利实施。现就全市2020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全额返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附件3),且在税务主管部门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集团公司及金融、保险、证券等企业直属或控股分〈子〉公司除外)。 二、返还期限 全市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税务主管部门缴纳了工会经费(筹备金),以缴费日期为准。 三、返还认定 以税务主管部门2020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数据为准。在返还期限内缴纳的工会经费全额予以返还;在返还期限内缴纳的建会筹备金在组建工会后全额予以返还。 四、返还流程 (一)企业申报 1.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于2021年3月15日—4月30日,提出2020年度返还申请。 2.申报方式 扫描“山西省晋城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登记二维码”(附件1),根据操作指南,网上一次性提交准确的电子申报数据,并向归属的市、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报送纸质材料。 (二)工会审核 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由市总工会及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部、财务部对小微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三)经费返还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由所属市总工会及各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审核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统一予以返还。 五、需提供的材料 (1)晋城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成立工会组织的批复文件; (4)企业2020年度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证明; (5)企业工会银行开户许可证(联合成立基层工会的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六、政策咨询电话 晋城市总工会2050633 城 区总工会3781525 泽州县总工会2033745 高平市总工会5921118 阳城县总工会2368858 陵川县总工会6207008 沁水县总工会7024307 开发区总工会2130775 附件: 1.“晋城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登记“二维码.docx 2.《晋城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docx 3.小微企业划行一览表.docx
晋城市总工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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