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总工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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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总工会2021年预算说明

  
  一、晋城市总工会职责
  晋城市总工会是全市地方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市总工会受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主要职责是:
  1.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利益的代表作用,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省总工会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议;
  3.负责全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
  4.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草案的拟定和督查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5.对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职工利益格局调整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6.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职工互助保障、劳动保护等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7.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省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本市劳模表彰工作;负责本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表彰工作;
  8.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管理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引领其他社会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晋城市总工会工会成立于1987年5月,于1985年随市管县体制改革筹建。1987年7月首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现任领导班子成员9人,分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斌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李子荣,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任有福,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韩敦锋、丁文彬,市总工会副主席王高毅(兼职)、杨建平(兼职)、张永国(兼职),市总工会三级调研员、经审委主任郭晋义。
  市总工会机关内设10个部(室)、3个参公产业工会、4个事业产业工委、2个事业单位、10个部(室)是:办公室、组织工作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社会保障部、劳动保护部、法律与集体合同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资产部、经审办公室;3个列入市总工会工会机构编制序列的市级产业工会是:商贸轻纺烟草服务业工会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农林水工会委员会;4个市级事业产业工委是:金融工商税务工委、信息产业工委、建筑建材工委、交通运输业工委。2个事业单位是:晋城市职工服务中心、晋城市工人文化宫服务中心。辖有县(市、区)、开发区共7个县级总工会;84个乡镇(街道)工会。
  三、晋城市总工会2021年部门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597.61万元。其中:劳模津贴、厂务公开经费28 万元;两节送温暖资金150万元;困难职工帮扶配套资金150万元;职工大病互助风险金100万元;退休人员医补和取暖费19.61万元;工人文化宫150万。

部门预算批复表(市总工会)_2021-03-16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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