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总工会、财政局、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各市中心支行,各省级产业工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稳发展稳就业,现就动员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全体工会会员发放 2022 年一次性特别电子消费券
(一)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对象。
全省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全体工会会员。
(二)电子消费券的发放标准、方式及使用。
基层工会可按照每人 300 元的标准,于文件下发之日起向全体工会会员发放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由基层工会通过银行网银或商业银行网点办理,通过银行业统一 APP“云闪付”发放和使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由基层工会确定电子消费券发放总额,通过银行网银或者商业银行网点,付款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33859783856,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付款附言“1400”,联系电话:0351-6633940、0351-6633941、0351-6633942、0351-6633943、0351-6633944、0351-6633945、0351-6633946、0351-6633947、0351-6633948、0351-6633949。
2. 由基层工会将《电子消费券发放名单》(名单信息包括:姓名、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发放金额)、付款回单及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山西云闪付 ysfsx@unionpay.com 邮箱,邮件名为基层工会全称。
3. 工会会员可通过安卓应用市场或苹果 AppStore 搜索“云闪付”下载。操作有困难的工会会员可至就近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载。工会会员须在基层工会付款至指定账户前完成“云闪付”APP 注册。
4. 由“云闪付”平台根据基层工会《消费券发放名单》将电子消费券发至工会会员本人“云闪付”账户,工会会员在“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
5. 工会会员可在所在地张贴“云闪付 ”受理标识的餐饮类实体商户用电子消费券支付消费费用。电子消费券面值统一为10元,每次最多可使用 10 张,单次消费金额须大于票面总金额,不能转赠和提现。
(三)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
电子消费券须在发放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4 时前消费完毕,逾期未消费部分,退回基层工会账户。
二、经费保障
电子消费券所需经费由基层工会会员会费和单位行政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留成部分解决。会费和留成经费不足的,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的运行经费统筹补助工会保障,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单位税后利润或其他资金补助工会保障。省总工会将对市总工会给予一定补助。市、县总工会可向特别困难的基层工会提供经费补助,具体办法由市、县总工会制定。
三、加强组织、齐心协力,把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工会、财政和单位行政要站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动员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消费对繁荣市场发展经济的现实意义,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做好消费扩容提质大文章,为助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稳发展稳就业作出贡献。
各级财政要严格按《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三十四条规定,将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给地方总工会。
各市商务局要广泛动员以餐饮服务业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积极配合电子消费券的核销工作,鼓励企业出台配套的商业促销活动,充分发挥电子消费券对活跃消费市场的带动效果。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云闪付 APP”平台,做好电子消费券发放、使用和支付服务工作,提升对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支付服务水平。
四、纪律要求
各级工会在发放电子消费券、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消费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以电子消费券的名目,变相用公款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不准在确定消费商家中违法违纪违规,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索拿卡要;不准借机向职工推销过期、变质、劣质的商品或物资;不准以任何形式强制职工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