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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单位”“十佳个人”的通知


各县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
  参照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国厂开组办法〔2020〕4号),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选树一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单位”和“十佳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单位。
  1. 企事业单位领导重视党建、工建工作。党组织、工会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日常运作规范,作用发挥良好;
  2. 企事业单位领导重视民主管理工作。把民主管理摆到重要位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健全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 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推进,融入企事业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中。落实职代会制度,确保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作用突出。签订集体合同(含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安全生产专项集体合同)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条例规定。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做到依法、及时、真实、科学、公开。公司制企业依法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4. 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在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党风建设、监督廉洁从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个人。
  在本单位、本系统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包括“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维权律师,在工作中对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做出贡献,管理办法、集体合同具有本单位(行业、产业)特色条款,开展过特色活动。
  二、申报名额及推荐程序
  本次活动不分配申报名额,各县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主要依据近三年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综合情况自行确定名额。
  各县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注重推荐新就业形态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参与选树工作。
  三、申报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推荐一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深入推行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稳定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的先进典型。
  (一)各县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对申报的单位严格把关,申报前三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因民主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或产生重大劳动纠纷案件的;
  2. 最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职业病危害严重,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3. 存在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不依法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问题的;
  4. 其他不宜申报的情况。
  (二)申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单位”“十佳个人”企事业单位,应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单位纪检组织意见。得到过半数职工代表同意,且经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同意的方可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纪检组织的,由单位党组织同意方可申报。
  (三)申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单位”“十佳个人”的单位应分别规范填写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2),“十佳单位”“十佳个人”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电子版文档,可附PPT、视频等印证资料)。“十佳单位”“十佳个人”请各县级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市级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各基层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22年8月1日前将纸质版邮寄至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评选程序
  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单位”和“十佳个人”评选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初评阶段。由各县级总工会分管领导和组织工作部部长、
部分产业工会(工委)主席(主任)和部分集团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初评小组,参照《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十佳单位”20家、“十佳个人”20名进入初评名单。
  2.复评阶段。由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初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十佳单位”10家、“十佳个人”10名进入复评名单。
  3.终评阶段。由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市总党组根据审定结果向市委报告并在市总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后择机奖励。
  联系人:邢丽
  电  话:2026405
  地  址:凤鸣小区20号楼502室
  邮  箱:jcsghzzb@163.com。
  
  附件:
  

附件1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单位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2 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佳个人申报推荐表.wps

  


  晋城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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