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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总大力宣传《省女职工劳保条例》

 

《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任建宏宣布学习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任建芳讲话

市总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李华文主持启动仪式

 

  9月1日上午,晋城市总召开《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任建宏宣布学习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任建芳出席并讲话,副主席殷杰云参加启动仪式,市总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李华文主持启动仪式。
  
  该《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通过,即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扩大社会影响,省总将9月定为学习宣传月,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晋城市总以及各县(市、区)总工会同日同步开展《条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共发放了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同时还组织法律专家和妇科专家为女职工解答各类疑问。
  
  《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省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步,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实要求,注重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是多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成功经验的集中体现。
  
  任建宏指出,《条例》的颁布,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的极大关怀,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对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任建芳要求,工会作为女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中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场

市总领导现场发放《条例》

法律及妇科专家现场解答询问

《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场

《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场


  
  (撰稿:田丰  编辑: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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